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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份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市级执法检查情况

一、房建市政工程执法检查情况

  10月份,组织开展了多个类型的专项执法抽查活动,重点开展以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抽查为主,同时开展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为主的安全专项抽查,机电设备安装工程、建筑节能综合抽查,建筑起重机械安全专项抽查,双随机专项抽查,冬奥会工程安全专项抽查,全市施工现场火灾风险隐患集中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预防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周边城市道路坍塌工作深基坑专项抽查,冬奥场馆外围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专项抽查,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批监管系统异常预警企业差别化监管工程专项抽查,北京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重点工程安全质量专项抽查,近期处罚项目复查,落实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专项抽查,以“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行动计划”涉及混凝土搅拌站治理整合任务的专项抽查,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监督,老旧小区综合改造工程抽查,保障房安全质量隐患专项抽查,参建单位负面清单专项抽查,施工现场生活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抽查,施工现场防噪声污染情况抽查,施工现场爱国卫生运动专项抽查,装配式建筑构件专项质量抽查,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抽查,未按要求开展质量风险分级管控和安全质量状况测评专项抽查,施工围挡专项抽查,冬奥会测试赛城市运行保障专项抽查,在施工程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产品抽查,落实北京市住建系统2021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专项抽查,全市液化石油气专项整治执法抽查,国庆假期保障专项抽查等工作。累计出动房建市政工程检查组200组次,检查人员402人次,抽查工程200项次,发现问题204条。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83份,其中安全类52份、质量类31份,拟立案处罚66起,其中安全类52起、质量类14起。主要问题如下:

  (一)中煤地质集团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1#楼集体租赁住房等10项深基坑工程,北京中润宝成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通州区嘉创二路4号地定向安置房项目深基坑工程,上述2项工程存在未按照相关规范要求对深基坑工程进行监测和安全巡视的问题,违反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第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

  (二)五矿瑞和(上海)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A-01#住宅楼等11项,北京市朝阳田华建筑集团公司施工的01-1#集租房等47项,中航天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丰台区云岗西路9号院职工住宅项目,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古月佳园置换房项目二标段,北京建工建筑产业化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施工的大兴开发区北区1号地DX00-0301-0145地块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项目,北京市第五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淀区清河安宁庄1820-618A等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A8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U17邮政设施用地项目,北京市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东革新里42号院整体升级改造项目,上述7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脚手架外侧全立面未连续设置剪刀撑,二是脚手架缺少两道立杆,三是高处作业临边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四是电梯井未按照要求设置水平安全网。

  (三)北京金捷嘉业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古月佳园置换房项目七标段机电工程,北京榆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丰台区花乡榆树庄回迁房住宅及配套工程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城市绿心三大公共建筑共享配套设施项目,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站一体化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5#住宅楼、6#住宅楼项目,厦门中联永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桑普新源延庆新厂区建设项目,中北华宇建筑工程公司施工的高碑店地区办事处2020老旧小区综合整治甘露园南里一社区项目,上述7项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多台用电设备,二是用电设备直接从二级配电箱取电,未设置专用开关箱,三是电缆线路沿地面明敷,未采取保护措施,四是手持电动工具负荷线有接头,五是开关箱进出线的PE线绝缘颜色不符合规范要求。

  (四)陕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昌平区东小口镇HC-022、HC-027地块R2二类居住用地建设工程项目,塔式起重机之间安全距离不足2米,且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未实施防止塔式起重机相互碰撞的安全措施。

  (五)北京振兴宇齐机械建材有限公司为门头沟区永定镇冯村、何各庄地区3751-C地块棚户区改造及环境整治项目提供的2台施工升降机(登记编号京HR-S55698、京HR-S61599),经检测整机不合格,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极限开关失效;二是附墙支座连接销轴开口销用铁丝代替,三是吊笼门与层门间距过大。

  )北京建海伟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综合实验楼(清华大学综合实验楼等4项)防水工程,2021年6月8日,进场规格型号为Ⅱ型的JSA-101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2.5t,已使用在该工程西北楼四层男女卫生间中,委托编号为2021-023730的《通用材料试验报告》显示,其防水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实测值为43.2(g/L),不符合《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1-3005-2017)第4条表1中关于挥发固化型防水涂料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不大于10(g/L)的规定。

  )江苏金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海淀区福田中街(沙河钢材市场西路~福田西路)、沙河钢材市场西路(沙阳路~福田中街)道路及排水管线工程,委托试验报告中的路缘石强度等级C30,与设计图纸强度等级C40要求不符。

  二、轨道工程执法检查情况

  10月份,累计出动轨道工程检查组76组次,检查人员308人次,抽查工程76项次,发现问题472条。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4份,其中安全类3份,质量类1份,拟立案处罚3起,其中安全类2起,质量类1起。主要问题如下:

  (一)北京汉正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北京地铁8号线三期工程土建施工01合同段王府井北站装修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站台层18轴处1名正在进行挡烟垂壁打胶施工的工人未佩戴安全帽,二是B2出入口楼梯中部,一个正在用于吊顶龙骨安装的脚手架作业层未铺满,中间有空隙,三是B2出入口楼梯上部,脚手架上的工人未使用安全带,脚手架作业层距楼梯面(基准面)高度2.5m。

  (二)北京友邦龙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分包施工的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14合同段装修工程,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十里河站公共区站厅层30轴中跨处,开关箱内的插座松动歪斜,二是十里河站公共区站厅层30轴中跨处,开关箱的金属箱门未与金属箱体做电气连接,三是十里河站公共区站厅层30轴中跨处、站厅层33轴中跨、站厅层5号楼梯下各有1个正在使用的开关箱,无相关标识信息。

  (三)山东菏建建筑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地铁17号线工程土建施工05合同段暗挖注浆工程,第三方监测单位于2021年8月4日就望京西站-勇士营站区间暗挖段掌子面存在不同程度的掉块,导洞右侧存在渗水、流砂的问题发布了巡视预警,深孔注浆止水效果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

  三、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和检测机构检查情况

  10月份,累计进行了预拌混凝土质量检查14组次,检查人员61人次,抽查预拌混凝土搅拌站14家次,检查中发现问题15条,混凝土质量状况评估中发现问题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5份。进行检测机构质量检查7组次,检查人员31人次,抽查检测机构7家次,视频抽查15家次。

  四、施工扬尘执法检查情况

  10月份,累计出动扬尘工程检查组19组次,检查人员52人次,抽查工程19项次,执法人员累计发现受检工程存在问题60条,非现场巡查工程8872项次,发现扬尘问题督促项目整改436项次。针对发现的问题,移转市城管委处理未备案渣土运输车辆28台。

  、下一步工作

  (一)提高警惕,精准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措施

  近期陕西、甘肃、内蒙古、湖南、贵州、宁夏、河北等地区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我市也相继出现京外关联确诊病例,冬季又是多种传染性疾病的高发季节,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严峻复杂,不能有丝毫松懈。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警惕,密切关注疫情形势变化,严格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40号)要求,精准落实施工现场封闭式管理、戴口罩、“一米线”、消毒、验码测温等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测和风险人员排查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二)聚焦冬季施工,认真细致开展风险防控工作

  冬季施工因气温低、技术要求高、灵活度下降等多重因素叠加,部分建设工程项目剩余工期较短,为了抢进度而忽略安全的现象时有发生,安全管理的难度和复杂性大大增加。各参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遭遇气温骤降等恶劣天气时要有预案应对,二是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工作 ,以防车辆伤害、防触电、防高空坠落为重点,作为施工现场冬季“三级教育”的重要内容,三是遇大风、雨雪、极寒等天气,应按规定停止相关危险作业,四是雨雪天气过后,要及时清除施工现场的积冰、积雪,确保施工现场符合安全生产条件后再重新组织施工作业。

  为突出施工现场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和监督执法,根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施工现场预防高坠专项行动暨下半年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京建发〔2021〕345号)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组织开展施工现场预防高坠专项行动暨市区建设主管部门联合检查。

  (三)压实责任,切实消除消防安全隐患

  冬季是火灾易发期、多发期,各参建单位要切实落实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施工现场电动车辆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建发〔2021〕313号)的要求,严禁电动自行车进入施工区和办公区,施工现场生活区应在室外设置电动自行车专用停放区域并做出标识,各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电动施工机械车辆的统一管理,建立车辆台账,加强巡视检查,做好巡查记录。二是加强对现场临时办公、生活区的消防设施检查,尤其是生活区配电箱及电线线路的检查,室内不得使用大功率电器。三是必须严格履行动火审批程序,动火时必须设置看护人和足够消防器材,现场实施电气焊施工时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四是施工现场按消防规定配置消防器材,易燃易爆材料必须单独存放。